御駕在城中休息了一夜,但是曾國藩卻整宿不曾安眠,在楊村所見,已經讓他將兵制一事更加的重視起來,綠林綠總數常在六十餘萬之間,這樣多的人,卻是全然無用之兵,一旦國家有警,不要說枕戈待旦,就是保境安民,對這些人來說,也是過奢之望
他認真的想了想,把折稿鋪陳開來,讓聽差為自己多多的研了一海的墨,在燈下奮筆疾書,一開始還為人心存顧忌略覺筆下晦澀,隨着越加論述,反倒越感覺處處逢源,一發而不可收了。
奏摺的內容則不出自己多年來所見所聞之史實,在一開篇,他先就明清兩代的『軍』『兵』之制大發闡論。
「綠林之兵,為我朝世祖章皇帝英明神武,高屋建瓴,統協八方,……所有望風而投者,收編之後,以旗色區分標示,因用綠旗,故而得名。綠林充盈之兵,皆為漢人;統率之弁員,則為滿員。我世祖章皇帝聖心仁厚,為統御四海,更以天下為公計,將前朝所遺舊法大加損益,不論制度、組織、系統、形式,皆承襲前朝之鎮戍軍而來。」
「……明代北方邊塞,有著名之九邊,沿海區域,有七鎮駐防,其設重兵防禦,亦並嚴密而持久。鎮戍軍的要義,即囤積大兵於邊防重鎮,用以兼顧四周所轄區域房屋,鎮戍軍的單位,即是以此種軍區首要駐所為一鎮,統帥成為鎮總兵官。軍權集中,地位尊崇。」
「一鎮中次要關隘要道,常置相當兵力,各由副總兵統領;再次要地區,分設參將,遊記,帶相應兵力,以為防守。如此上下面制周密,彼此應援靈活,最大功能,在於平時駐防,以逸待勞。再加諸鎮之間左右呼應,聯絡聲勢,實能使廣大邊防區域貫串一氣,九邊要塞,東西橫亘數千里,全在此種完密防守體系而得以防守。」
「清承明制加以變化,將鎮戍軍制推行於全國,將綠林編組,分配在全國各地永久駐紮,水陸設鎮,達七十處左右,成為全國定製隊伍。」
「綠林之分,一依明代鎮戍軍,以領兵主帥與所任防區為標準,一鎮之下劃分為鎮、協、營、汛四類。歸於總兵統轄、綠林最高將弁職務為提督,以下依次分別為總兵、副將、參將、游擊、都司、守備、千總、把總和最小的外委——只有這最後一職是我朝所獨有,其餘之數,全部仿效前朝舊制。」
「綠林武職官員依照全國定製地域之區劃,而名額不以,並以此做升、遷、調、補之轉移,是以綠林將弁並不會常駐一地,經常會因為升轉而流動。綠林兵士皆為土著,將皆流轉,所以將帥與士卒並不長久結合,也就永遠無法相親近,這樣一來,就使得兵、將之間缺少默契合作——臣以為,此實乃綠林的一大特色。」
在做過一番提綱挈領的介紹之後,曾國藩的筆鋒開始就綠林綠的積弊大作文章了:「……臣以為,就制度而言,缺失有三,其一曰餉薄不足以贍其身家。兵丁多營商販以活口,自不能專心於兵事;其二曰分訊太多,兵員分防汛地,以致兵力單弱而不能集中。不能集中,則缺乏訓練、監督。形同游散;其三曰出征迎敵,例由各省各標雜亂抽調,湊成一軍,以致兵與將不相屬,兵與兵不相習,意志不齊,難收指揮之效。」
「制度之外,平時的積習,缺失有四,其一是虛伍缺額。,將弁於兵士出缺,不加募補,乾沒其餉,或以雜役掛名支薪,以致軍伍不實;其二,油滑偷惰。綠林綠分於營汛,多應差事,養成衙門習氣,平時鑽營取巧,遇戰則趔趄退避;其三,頂替征操。綠林綠既多兼營小販,由滑巧為習,凡遇徵調,自然不舍故居,常轉雇乞丐,頂替應招;其四,虛應操練。綠林綠分佈汛地,往往久不操練,即使集中演習陣勢,多用花式空架,徒具外觀,不能臨陣實用。」
「綠林綠平日積習,於戰時暴露無遺,嘉慶間川楚教亂,綠林綠竟至廢弛毋庸,不足以靖暴*,安眾民,使戰事擴大綿延,達五年之久。均為當時人士抉發指摘,疵議者甚眾。臣敢為我皇上一一縷陳之。」
除前述七點弊端之外,行於出征戰陣之際,又有更為嚴重之三大弊端,其將帥士卒各顧自私,彼此妒猜,互不相下。道光季年,雷再浩作亂三省,有湖南人江忠源致所屬新寧府王振中曰:『……現在該逆仍居於永州城下,以及城外之東平,莫家村,水保各處,與城中相為犄角,欲光復州城,必先拔城外各處,而城外各村,俱得地勢,該逆謀占已久,深溝高壘,守備及其頑固,加以我軍兵與勇不相得,兵與將不相習,將與將又各不相下,事則我無合力致死之心,賊有憑險負隅之勢』。臣以為,此實為臨戰之際,綠營第一弊端也。」
「其二曰綠林綠士仇殺民壯鄉團以至勇丁。同為江忠源所見:『……二十五日抵府,初至時勇丁出營市肉,不知店主悉鎮蓽老將,偶觸其怒,遂大肆橫逆,自是見湘省勇丁者,即持刀追殺,或牽去毆打,本省勇丁受傷者至十人。時鎮標兵頓於城內二十餘日,蓄其銳氣偏不以殺敵,而欲殺勇,心竊惜之』。」
「其三曰紀律太壞。每每綠林綠出征之時,到處擾民,已成最大隱憂。軍興調發,而將帥莫知營制,被調者輒令綠林營將官營出數十人,多者貳佰人,共成千人,三千人之軍,將士各不相習,依軍例領取軍械、鍋、帳、鍬、斧、槍、矛。皆老鈍不足用。州縣發民夫馱運,軍將乘車馬入於公館,士卒或步行擔一矛,倚民居及旅店門,居人惶怖,唯恨其不去。民間徒知其擾累,莫肯憐其送死,故征役者益怨恨,字掠於寇所不至之地,而愚民遂有避官迎敵之議起。」
寫到這裏,曾國藩停下筆來,認真審視一番已經完成的文稿,自覺筆勢如群山起伏,連綿不斷而一氣呵成,說理極其酣暢,而文氣不矜不伐,頗為動聽,一時間也稍有得色。
起身活動一下筋骨,側耳聽聽,外面一片安靜,臨房中的下人已經睡下,他也不願意再驚擾旁人好夢,活動活動手腳,坐下來仔細觀看,一看之下,又覺困惑,自感總有不夠圓滿之感。
凝神細想,發現了自己的毛病,這篇文章,只論黑白是非,卻絲毫未有根治之法綠林綠的弊端不是自己一人微見,就如同在摺子中寫就的那樣,自嘉慶年間以來,四方用兵,種種舛誤早有顯露,皇帝又何必要看自己所呈的這些早已知曉的情狀?
改良之法曾國藩並不是沒有想過,只不過其法太過兇險。一個不好,自己就有覆頂之虞轉念一想,自己為國謀劃,是則是、非則非。若斤斤計較於不爭之見,無非怵於威權,畏懼得禍。內心不免自慚,終於決定不再多加考慮,一定要在摺子中盡抒胸臆,也不負皇上知遇之恩。
「…………」
寫完已倦得無力再看一遍,擲筆上床,睡到早晨起來,不忙漱洗,先推敲原稿,挑出幾處錯字隨手改正,就算是脫稿了。
他服闕之後,一直隨扈在皇帝身邊,每一天都要見駕的,當下洗漱一番,把奏摺放到懷裏,起身出門而去。
皇帝夜間也沒有睡得很安穩,早上起來的時候換上便裝,在行宮的空地上打過一趟太極拳,再用過一碗參湯,自覺清爽了很多。
雖然駐節行宮,不過每天的軍政大事不能有片刻空閒,眼見得恭親王、軍機處,御前大臣等人魚貫而來,皇帝把湯碗向下一遞,站在了庭院當中,望着幾個人越來越近,一直到了自己身前,輕打馬蹄袖,跪了下去:「臣等,恭請皇上聖安。」
「都起來吧。」等到眾人爬起身來,皇帝也不轉身入內,而是用手一指,「今天*光明媚,若是在屋中奏對,不免辜負,你們陪着朕走幾步,也好瀏覽一番這『黃家花園』的繁華勝景。」
賽尚阿看皇上神清氣爽,在一旁賠笑道:「主子有此雅興,奴才自當奉陪。」
皇帝駐節之地,是天津府一個姓查的大鹽商的私產,地方位於南城的海光寺一帶,據說原來的主人是乾隆朝權臣和珅的一個黃姓親戚所有。一旦『和珅跌倒,嘉慶吃飽』,六親同運,這家人家也就很快地敗落下來。廢宅荒園,地方太大,沒有人敢買,因為買下來也修不起。
不過這對查鹽商來說,卻是再合適也沒有了。花錢買下來,大肆整修,園中饒具樓台林木之勝,建有兩座洋樓,就稱為東樓、西樓,西樓北窗之下,修竹萬竿,繞以一彎流水,水邊建一座亭子,叫做修禊亭。
沿着這一彎流水,曲折而東,是一帶假山。山上有問源亭,山下有風月雙清樓。繞過假山,一方極大的平地,多植長松,有一座茅檐的廳,題名撫松草堂。西面隔着一道小溪,渡過板橋,是一片梅林,中間隱着五楹精舍,名為寒香館。
寒香館後面有一條曲徑,粉牆掩映,紅樓一角,想來是內眷的住處。到得盡頭,向東一轉,有一道垂花門,推門進去,別有天地,是仿照西湖三潭印月構築的一座水榭,四面可通。進門之處懸一塊橫額,大書退庵二字。
再往西走,有一座罨畫軒,軒西便是園子盡處,花綺石癯,別有幽趣,茅亭有一塊匾,就題作幽趣處。此外還有題名絢春、沁秋、梯雲、攬霞的樓台之勝。建成之後,號稱津府第一勝地。
這一次皇上移駕天津,查鹽商和胡林翼交好,主動找上門去,請求以自己家的園子,作為皇上臨時駐節之地。胡林翼和納爾經額商議了一番,覺得此地甚是風景優美,作為行宮也未嘗不可,便答應了下來。
君臣幾個一路走,,不覺紅日高懸,賽尚阿等人腰肢雖健,到底也是花甲老翁了,只能匆匆而過,或者遙遙一望而已。
從九曲闌乾的退庵走回到罨畫軒,皇帝止住了腳步,安閒的在軒中備有的安樂椅上坐下,笑眯眯的擺擺手,「都坐,都坐。把大規矩免了吧。」
軒中地方有限,不能容得所有人駐足其間,恭親王、軍機處幾個留了下來,其他人退到軒外,好在氣候適宜,倒也不覺得辛苦。
奕從懷中拿出一份奏摺,向前一遞,「皇上,臣弟昨日接到京中總署衙門派人送來的公文。英國公使文翰爵士已經於昨天早上到總署衙門前來投遞公文,公,英國外相剋蘭頓勳爵派遣的特使已經從倫敦出發,準備就修約一事,與我天朝做正式的會商,其中具體的條件是……」
皇帝擺了擺手,「英國人可曾說明以何種理由為會商、修約的前提條件嗎?」
「是。公文中提及,英國人以為,根據當年中英兩國簽署的《虎門條約》中所定最惠國『利益均沾』條款之權利,英國可以藉此援照此例向中國要求修約申請。而且,英國人在公文中提出條件。一、准英人隨意往來中國內地及沿海各城。二、確定鴉片為合法貿易。三、進出口貨物不得徵收內地通過稅。四、英使如欲與內地督撫會晤,須立即接見……」
念到這裏,皇帝就笑了出來,是有意笑得聲音極大,表示他的憤懣和鄙視奕的話被他打斷,和眾人面面相覷,一時間說不下去了,「哦,你繼續說,把英國人在公文中提出的條件說完。」
「是。」奕含含糊糊的應了一聲,把後面的條款念完,分別是:五、肅清中國沿海海盜。六、訂定華工出洋辦法。七、新訂條約應依英文本解釋。
皇帝摘下帽子放在一邊的矮几上,撓撓略長出一點頭髮茬的『月亮門』,喘息了幾聲,說道,「總署於英人提出這等修約條件,可有什麼成議嗎?」
第106節綠營積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