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區有名的是非之地,有一家叫「康斯特健康中心」的建築物特別巨大,巨大的房子周圍往往有其他巨大的其他東西,譬如巨大的廣場、雕塑之類,而健康中心的後面,便有一個巨大的活動中心——一個純粹的廣場,大概鋪好之後開始,來活動的正常人類幾乎為零,遺憾的是約翰內斯堡不流行廣場舞。
廣場的一側便是空蕩蕩的馬路,當然還有幾棟建築物稀稀拉拉的在馬路附近,高矮不一,大多是水泥結構,大概是倉庫或者地下酒吧之類的場所吧,本來也屬於藏污納垢的地方。
因為周圍沒有圍牆,道路一直到大馬路盡頭處,便是蜘蛛網一般的輔道跟巷子,所以這裏也被很多藥頭拿來當做快速交易的地方。當然這種事通常都會用「三方交易」的形式進行:買家把車開進來之後,放慢車速。一個不到10歲的孩子(甚至更小)會跑到車前去跟買家交流,下單給錢之後,孩子會跑過去把錢交給管錢的人,然後再去找管貨的人拿貨。
這個時候,買家通常會慢慢的開車繞一個圈,再轉到出口處跟孩子碰頭拿貨走人。整個程序完成之後,買家開車離去,孩子再回到原位,準備下一樁生意。
這的確是跟很聰明的交易方式,產品和錢完全分開,如果遇到警察,可以分三個方向逃逸。而真正拿着錢跟產品走來走去的,不過是一個未成年的小孩,年紀小到無法起訴。不管什麼時候,管貨的人只會持有最少量的產品,所以補貨就比較頻繁,至於袋子裏的錢也會很快清理掉,一是出事的時候可以降低損失,其次是也不用擔心管錢的人黑手。
非常聰明的交易方式。
不過孟錚早就見識過,這些事情就看誰在查跟怎麼查而已。
他看見了,管錢的傢伙還真的擺了一個袋子在自己腳邊,那是一個滿臉蠻橫的黑人,就坐在一棟建築物前面的水泥墩子上,腳邊放了一個黑色膠袋,戴着一幅寬邊的大墨鏡,頭髮剃得精光,不過身上裸露在外的皮膚並沒有紋身,穿的衣服也算正常。
不知道他身上的是什麼槍呢?孟錚想。
不過帶什麼槍大概得看他自己的心情了。
他靜靜的等着。
他知道,即便是還沒到黑夜,也會有人趁下午出來喝杯咖啡的時間找個地方吸上一口。
幾分鐘之後,一輛黑色路虎映入他的眼帘,緩緩的開進空地,然後放慢了車速。這台車車很漂亮,窗戶上貼了黑色的車膜,車牌號碼很有個性,但孟錚並沒看懂那排縮寫有何意義。
路虎在入口處停下幾秒鐘之後,便有一個孩子跑過去,他的身高還沒高過車窗,但是把手臂伸上去還是可以接到錢的。他從窗口接過車裏遞出來的一疊鈔票,然後車子慢慢向前方移動。
孩子拿着手中的錢,衝到拿袋子的人跟前,鈔票入袋之後,孩子便跑去找管貨的傢伙,此時,路虎開始在空地里做一個圓形繞行了。
孟錚把車掛到前進檔,他有點遺憾這車是自動擋位的,不過也沒有太多的影響。
他看看左右兩邊,踩下油門,衝進空地.
他走的可不是買家們走的路線,而是直直的沖向空地中央,向着管錢袋的大漢不斷加速,地上的碎石片被前輪捲起亂碰。
戴墨鏡的大漢呆住了。
在快要撞上他之前,孟錚把方向盤向右一扭,用力踩下剎車,然後開門,整台車子右偏,以弧形行進路線拋出的車門剛剛打在黑人的身上。
結結實實的打中。
大漢整個人被拍下水泥墩子。
車子完全停穩後,孟錚彎腰伸手撿起地上的黑色袋子,把它丟進副駕駛座,然後猛踩油門再右移幾米後甩上車門,繞着那輛正在慢慢開着的路虎車畫出一個很長的U字,衝出空地,車子彈迴路面迅速駛上大馬路,衝過那棟奇怪的健康中心,從後視鏡里看到後面塵土飛揚一片大亂,管袋子的兄弟還躺在地上,有兩個傢伙正在奔跑。
他繼續加速,幾秒鐘後他已經駛上馬利蘭大道,融進滾滾車流。
15秒,沒有開槍,沒有追兵,甚至他們都來不及反應。
他知道,自己不會有任何問題,那些人可能只記得這輛平淡無奇的福特轎車,還有身上奇形怪狀的裝飾、臉上的疤痕跟齙牙,然後他們把這些特徵可能會個告訴某個警察朋友,又或者告訴吃這行飯的同行.
但這又能怎麼樣呢?
孟錚放慢車速,在內城兜了一大圈之後,來到魯斯公園附近,他把車停在一個偏僻的路邊,路肩很高,行人稀少,把副駕駛座的袋子打開看了看,裏邊有大概2000蘭特跟幾百美金,不過這些他都無所謂,還有一樣東西,是一把DP51,那是韓國大宇製造的手槍,這槍可以肯定是沒有登記的,也完全追查不到來源,9毫米子彈,彈容量13發,袋子裏的另一個彈匣對於孟錚來說,簡直就是驚喜了,還有一把小小的蝴蝶刀,孟錚聊勝於無地把它揣進兜里。
他把領帶從脖子上解開,疤痕換位,鬍鬚復原,把錢塞進自己已經撕爛了的西裝口袋,搶來的槍塞進褲腰帶,襯衣從內拉出來遮擋住。
他站在原地楞了楞,突然走神了,想起了多年前的某一天,在某個國家的街頭,自己喝醉後跟人打架,一個人挑十幾個混混,大騰突然像是從地底里冒出來一般,跟自己一起狂歡一場。
他還會再來跟陪兄弟一起打架麼?
他搖搖自己有點暈暈的頭,甩掉了自己的念頭,甩掉耳邊嗡嗡聲。
他覺得,自己得開車到找一個商場,買一套衣服,再把車丟掉。
換車很容易。
那麼,接下來,就按照自己的行動計劃去做;
找到他,殺了他;
無論是誰,他總得付出代價。
(本章完)
第53章 50、找到他,殺了他